公司環保
Langsheng Technology
山東朗晟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000噸2-氯-4-氟苯甲酸、600噸N-甲基-N-異丙胺基磺酰胺、1000噸3-氯-5,5-二甲基異噁唑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征求意見稿公示
發布時間:2025-08-01
環境影響評價是我國環境保護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要求建設項目在實施前先行組織環境影響評價,分析、預測、評估其環境影響,并提出預防和減緩措施,取得批復后方可開工建設。
山東朗晟科技有限公司已委托山東博瑞達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開展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經過現場調查等前期工作的開展,《山東朗晟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000噸2-氯-4-氟苯甲酸、600噸N-甲基-N-異丙胺基磺酰胺、1000噸3-氯-5,5-二甲基異噁唑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由該環評公司組織編制。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國家環保總局編制的《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及《山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加強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與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有關規定,現向公眾公告如下內容:
一、建設項目名稱及概況
項目名稱:年產1000噸2-氯-4-氟苯甲酸、600噸N-甲基-N-異丙胺基磺酰胺、1000噸3-氯-5,5-二甲基異噁唑建設項目
建設單位:山東朗晟科技有限公司
項目位置:山東省成武化工產業園內。
項目性質:新建
建設內容:利用已建成的生產車間(車間十一、車間十二、車間十四),利用已建原料罐區(罐組一、罐組二、罐組三和罐組五)及公用工程設施,新增部分原料儲罐和公用工程設備(空壓制氮和制冷機組等),新建生產線形成年產1000噸2-氯-4-氟苯甲酸、600噸N-甲基-N-異丙胺基磺酰胺、1000噸3-氯-5,5-二甲基異唑的生產能力。新增勞動定員60人,全年操作7200小時。
產業政策符合性:項目已經通過備案,項目代碼2412-371700-89-01-408840。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本項目不屬于限制類、淘汰類,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二、建設項目運營期的環境影響及環保措施
1、廢氣:
車間12:經過“三級降膜水吸收+二級堿吸收”處理產生副產后的苯甲酸工藝尾氣,與稀硫酸中轉罐廢氣一同采用“一級水洗+末端活性炭吸附”處理,經排氣筒P6排放。磺酰胺加氫工藝廢氣采用一級水吸收處理后安全排空(無組織排放);堿性工藝廢氣采用“二級水吸收+一級酸吸收”預處理,酸性工藝廢氣采用“二級水吸收+一級堿吸收”預處理,與氯苯中轉罐廢氣合并后采用“一級水洗+二級樹脂吸/脫附”處理,最后采用“一級水洗+末端活性炭吸附”處理,經排氣筒P6排放。
車間11:經過“四級降膜水吸收”處理后的異噁唑氯化工藝尾氣,與廢鹽酸中轉罐廢氣一同采用“二級堿吸收”預處理,再與其他工藝廢氣采用“一級水洗+二級樹脂吸/脫附”處理,最后采用“一級水洗+末端活性炭吸附”處理,經排氣筒P7排放;固體投料廢氣采用集氣罩收集,采用“一級水洗+末端活性炭吸附”處理,經排氣筒P7排放。
車間14:干燥、包裝廢氣采用高效脈沖布袋除塵,依托現有“一級水洗+末端活性炭吸附”處理,經現有排氣筒P10(DA007)排放。
硫酸回收廢氣依托在建的“二級堿吸收+濕電除塵+SCR脫硝”處理,經排氣筒P13排放。罐區廢氣:依托現有的“一級水噴淋+一級堿噴淋+二級活性炭吸附”處理,經現有排氣筒P11(DA002)排放。廢水處理廢氣依托現有“一級水噴淋+一級堿噴淋+一級活性炭吸附”,經現有排氣筒P12(DA008)排放。
各排氣筒特征污染物排放可以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1中Ⅱ時段排放限值和表2廢氣中有機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1重點控制區、《農藥制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9727—2020)表1、《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表1、《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標準要求。
裝置區物料上料、周轉、出料等存在無組織排放的地方設置引風系統,收集到和車間廢氣處理裝置處理,產污節點微負壓盡可能有組織收集;危廢暫存間密閉,污水收集池加蓋封閉,微負壓收集廢氣,盡可能有組織收集處理;無組織廢氣可以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 有機化工行業》(DB 37/2801.6-2018)、《農藥制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9727—2020)、《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2.2-2018)推薦的估算模式AERSCREEN進行計算,評價項目最大地面濃度占標率來自于生產裝置區無組織排放的氯化氫,Pmax > 10%,本項目大氣環境影響評價等級為一級,評價范圍為以廠址為中心,邊長為5km的矩形區域。根據估算結果,本項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濃度貢獻值的最大濃度占標率均小于100%。本項目不需設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對居民區、學校和醫院等公共場所、交通干線、生活飲用水源地、重要地表水體等敏感保護目標影響較小。因此,本項目在落實好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從環境空氣影響角度而言項目可行。
2、廢水:
本項目廢水依托現有工程1200m³/d污水處理站處理。廢水分質分流處理,高鹽廢水先經中和預處理,再進行蒸發析鹽,冷凝廢水進入綜合污水站處理,離心母液進入其他高鹽廢水裝置再處理。高濃度廢水先經“污水收集池+鐵碳微電解+芬頓氧化+中和混凝沉淀池”預處理,再與高鹽廢水經蒸發析鹽裝置預處理后的廢水、其他低濃度廢水一起經“綜合廢水調節池+厭氧池+厭沉池+一級A/O池+二級A/O池+二沉池+催化氧化+混凝沉淀池”處理后排放。擬建項目廢水經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處理后水質可滿足《農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523-2024)表1間接排放、園區污水處理廠的進水水質要求。廢水經園區污水處理廠進行達標后排入成武縣第一污水處理廠進行深度處理,出水達標后排入樂成河。廠區雨污分流,廢水間接排放,處理措施可行,本項目對地表水環境影響很小。
選用解析法進行了地下水環境影響預測和評價,根據預測結果,非正常工況下污水產生瞬時泄漏,污染物會順地下水徑流方向西方向擴散,但污染物運移速度慢、距離短,下游村莊及廠區供水井等敏感目標受到影響較小,對區域內地下水環境質量影響較小。如泄漏發現及時,采取控制源頭、包氣帶修復、抽取地下水等措施后,評價因子的超標范圍可有效控制。本項目相對污染物產生量小、廢水量小,在做好污染防治措施和監控措施的前提下,可有效的降低甚至是杜絕對區內地下水環境造成的影響,從地下水保護角度講是可行的。
3、噪聲:
本項目噪聲主要來源于生產設備,由合成車間和動力車間的設備產生,噪聲級約為65~95 dB(A)。項目采用采取加強管理、優選低噪聲設備、基礎減振、綠化隔聲等噪聲治理措施后,各廠界的晝、夜間噪聲能夠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4、固廢:
本項目產生的固廢包括危險廢物和一般固體廢物。一般固廢包括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一般潔凈廢包裝外賣物資回收;危險廢物包括釜殘、廢鹽渣、廢催化劑、有機廢液、廢活性炭、廢樹脂、廢布袋、污染廢包裝、廢機油/桶,危廢庫暫存,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理。
依托現有的1座640m²危廢庫對危廢進行臨時儲存,根據《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設置警示標志及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盛裝危險廢物的容器上粘貼符合標準的標簽;危廢暫存庫配備通訊設備、照明設施、安全防護服裝及工具,并設有應急防護設施,同時嚴格實施該危廢暫存庫的防雨、防風、防滲、防漏等措施。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危險廢物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中的有關要求。本項目固廢全部妥善處理,產生環境影響較小。
三、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在嚴格落實各項措施后,該項目對環境的影響較小,在環境保護上是可行的。
四、聯系方式
公眾可由網上鏈接查閱擬建項目報告書征求意見稿,也可向建設單位索取擬建項目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并詢問詳細信息,聯系方式如下:
建設單位:山東朗晟科技有限公司
聯 系 人:王文永
聯系方式:13675258003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① 對擬建項目及我公司的了解情況;
② 對環境質量現狀的認可;
③ 對項目選址的認可;
④ 對項目投產后可能會造成的環境問題的了解;
⑤ 針對可能產生的環境污染采取的措施;
⑥ 對本項目環保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1)自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建設單位為公眾提供相關資料的查詢、查閱服務。
(2)公眾對擬建項目有環境保護意見的,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可填寫公眾意見表,通過電話、郵件等方式向建設單位進行意見表述。也可將自己的意見形成書面文字送至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公眾意見表接收郵箱:wwy720627@126.com
公眾意見表和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鏈接:
鏈接: https://pan.baidu.com/s/1vabdP-lEmdLmoz3u9Qizuw 提取碼: cwls
公示單位:山東朗晟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時間:2025年8月